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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践谈做政府法律顾问的体会
发布时间:2015-12-08

 

    我于5月29日至6月2日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组织的政府法律顾问论坛,参加本次论坛学到了新知识,也学习了全国各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很多成功经验,通过学习交流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同时也坚定了转型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信心。回来后总结几年做政府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感觉到和外地律师尚存较大差距,对政府的法律需求的了解还不够全面,我们的服务产品还不够多、不够完善,虽然有个别服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效果,但是相比于经济发达地区还有很大的服务空间需要开拓,现结合本次学习,梳理一下做政府法律顾问的一些工作经验,和同仁们一起探讨。

      一、提高认识,把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拓展服务领域具有活力的增长点。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真正走上快车道是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以后,各级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才真正把聘请法律顾问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待。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因工作措施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断显现,单纯通过行政手段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已经不适合当前依法治国的社会现实,迫切需要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在保稳定促增长过程中,新举措的贯彻落实也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规范和促进落实。特别是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众多的政府工程和惠民项目需要依法确定、依法实施。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来说,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作为一个封闭半封闭的服务市场走向开放,法律服务需求的种类数量不断扩大,这对于每个法律工作者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机遇,介入该服务领域,不仅可以扩大业务空间,还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声誉。

     二、    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是进入政府法律顾问领域的前提。

     1、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必须提高政治修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存在一致性,只是党的方针政策更为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也是党的方针政策的体现。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要深入学习党关于治理国家、发展经济、服务民生的各项方针政策,要学习理解国家各行政部门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同时还要深刻把握这些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在坚持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下,还要充分理解各项方针政策在依法治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才能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提供适合政府需求的实用服务方案。

     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需要加强行政法律理论和实务学习。行政法律事务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行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政府机关治理国家和服务社会的规范依据。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学习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才能了解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权力清单、职责范围和运行程序。政府及所属机构的法律服务需求针对性强,能针对具体的服务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方案,就必须深入研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客观实际,还要多学习别人的服务经验,遇到实际问题能够结合他人的实务操作经验予以复制或者创新。

     3、深入社会实际调研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需要。政府法律事务千头万绪,每项行政决策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有具体的社会背景和目标指向,要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不仅要听他们怎么说和要求律师怎么做,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每项服务项目的背景和服务对象的终极目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每一项服务都需要做好事前调研和事后调研。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调研不是需要的时候才去做,而是贯彻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通过不断积累形成了基本的材料库存,一旦客户需要就能随时提取,这样也能保证服务的效率。

     4、与同行相互沟通交流、合作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捷径之一。全国各地很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在做政府法律顾问,他们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甚至对一些政府法律事务有成熟完整的服务方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互通有无、相互学习借鉴,可以较快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为此要经常参加各种论坛和学习培训活动,通过交流学习获取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在为政府机关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疑难复杂事务,单靠自己或者一个团队的知识和能力未必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因此寻求合作伙伴就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好办法。要切实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不要担心客户会因为律师对个别法律实务的欠缺而质疑律师的业务能力,遇到自己不精深的法律事务,要善于向服务对象推荐更为专业的服务人员,通过与他人合作共同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服务。

     5、善于总结经验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对于大部分律师来说,全方位为一级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都是新课题,需要的法律知识量大,但之前成型的操作模式较少,且因当地业务竞争的存在,即使在本地相互借鉴也很难学到切实可行的操作技巧。这就需要政府顾问律师一边学习一边总结,及时把成功的经验形成文字予以保存,以方便之后遇到类似问题变通运用。

     三、正确处理与顾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1、主动了解行政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执政理念,协助他们确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大部分行政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都积累了大量的行政管理经验,要适应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把他们的已有经验和依法行政理念相结合尚需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政府法律顾问要善于积极引导,促使他们从根本上重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既要尊重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已形成的工作风格,同时对于违背法律法规的做法也要善于含蓄的说不。如果决策者确实难以接受法律解决方案,要通过单独沟通交流促使他们观念和思路的转变,内心有不唯上不唯权唯法可循的信念,还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促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2、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讲,政府及其所属机构首先是我们的客户。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始终把自己是法律服务者的角色摆在第一位,不仅要尊重政府的主要官员还要尊重与我们接触的全部工作人员,恰当处理好工作和个人的关系。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提出后,绝大部分公务员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学习掌握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只是由于工作体制的限制或者领导层观念转变缓慢的制约,暂时没有机会展现。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善于听取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积极肯定他人的工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充分发挥内部工作人员的积极作用。通过相互沟通相互切磋,实现相关工作人员和律师的作用相辅相成,切忌自持掌握部分法律知识盲目自大,共同为政府事务的顺利开展发挥各自的作用。

     3、树立依靠服务效果稳定延续服务关系的思想并予以践行。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首先看重的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业务能力和社会声誉,不仅注重顾问律师的政治素养和德行,更注重服务效果,其次才会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因此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必须靠自身综合素质和良好的服务效果获取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认可,逐步克服投门子走关系的违规操作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法律顾问领域确立自己的地位,稳固与服务对象的关系。

     四、克服急功近利思想,注重市场培育,重视服务团队建设。

     1、虽然依法行政在各级文件层面走上了正规日程,但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尚需一个过程。政府法律事务存在时间紧、要求高、参考资料少、报酬少等实际问题,特别是有些工作人员因不了解律师工作的特殊性,相互配合工作难免达不到协调一致。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必须自己克服这些困难,通过高超的艺术方式化解不利因素,积极创造有利因素,如果不能自己克服困难,而是一味的依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主动配合,必然会影响自身的服务效果和客户对律师业务能力的评价。特别是在市场开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个从不 了解到初步信任再到业务依靠的过程,在相互信任不断增加的过程中,需要律师通过自身努力让公务人员认可律师的工作性质和收费规则,让他们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明确顾问律师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和收费这对矛盾中,要克服经济利益之上的错误思想,善于区分好不同时期矛盾的主要方面,并积极促进矛盾主要方面向有利于律师的方向转化。只要服务效果显现出来了,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感受到了法律顾问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费的提高就是一个顺其自然的过程。

     2、团队服务是提升服务效果和稳定客户的实际需要。 任何人都不可能精通全部法律事务,但政府法律事务涉及面广,需要精通行政、民商、投融资、项目策划管理、职务犯罪预防、谈判协商等多方面的专业律师。全方位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就要组建服务团队,吸纳具有不同业务专长的律师加入团队,甚至可以吸收其他适合政府需要的非法律职业优秀人才进入服务团队,不断打造优势互补的精英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也会使每个团队成员从中受益。从外地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看,组织业务能力强大的团队为政府提供服务不仅是共识,也是成功的经验。没有优秀的团队,就不会争取到更多的服务机会,选择团队成员不仅要考察业务综合素质,要看有没有团队意识,要看有没有有奉献精神,要看有没有积极进取的精神,更要有宁缺毋滥的组团理念。

     五、主动研发服务产品、推销服务产品,扩大业务空间。

针对政府法律服务需求,律师不应被动的等待服务项目,而是要主动开发设计服务产品。针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律师应当提前设计法律服务方案,无论是哪家政府需要,律师都能及时提出适合他们的方案。要把握好法律服务产品的四部曲:设计服务产品、推销服务产品、运用服务产品、完善服务产品,每个服务产品的设计制作都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甚至可以作为本律所的技术秘密和创新课题。在推销服务产品过程中,要了解服务单位的需求,不仅要针对已有客户还要充分考虑到潜在客户,不仅要重视本区域的客户还要重视其他区域客户,甚至要考虑到合作伙伴的客户。在服务产品的运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具体实际及时调整,增强服务产品对具体法律事务的适应性和时效性。对应的法律服务项目结束后,要善于总结,对已有法律服务产品及时作出完善,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同时还要具有扩散思维,通过运用和完善已有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出其他服务产品。

     总之,政府法律顾问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机遇,机会总是给予有准备的人,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修养和业务能力,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断地探索总结政府法律服务的经验,才能在政府法律顾问领域有所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