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内容提要: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律师做政府法律顾问在律师业务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解政府机关的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服务模式,都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重要条件,特别是法律服务产品的设计推销也是增强服务能力的主要手段。
关键词:政府;法律顾问;政府需求与要求;法律服务产品
律师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担任法律顾问本来就是律师执业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但是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快速推进,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成了近期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成了律师业务竞争的热点。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原来的政府指派律师服务逐渐改变成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府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也回归到了正常的轨道,党政机关也成了律师事务所特别关注的客户群,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个人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成了体现一个事务所或者律师业务能力的一个标志。随着近几年接触的政府服务事项增多,本人也做了一些思考,现就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发表一家之言。
一、律师应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助手。作为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毕竟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并非是决策者也不是执行者,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行政框架的组成部分,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专业人员参与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渠道。各级行政机关的组成人员均是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产生,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他们的实践经验也在不断丰富,他们是依法行政直接实施者。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辅助措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完善,不能取代政府的职能,也不是行政机关行政决策失误或者行政处置不当的挡箭牌,通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能够保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在法律框架下正确运用行政权,及时杜绝权力滥用和不正当运用权力,因此法律顾问同时也对行政权力的运用起到了事前监督的作用。
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不能因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而忘却了自己的身份,更不能超出自己的业务范围行事。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应当把握宏观,搞好服务定位,突出服务重点,注重质量和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树立依靠服务效果稳定延续服务关系的思想并予以践行。随着政府机关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必然会成为律师业务竞争的热点。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首先看重的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业务能力和社会声誉,不仅注重顾问律师的政治素养和德行,更注重服务效果,其次才会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因此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必须靠自身综合素质和良好的服务效果获取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认可,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法律顾问领域确立自己的地位,稳固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依靠投门子走关系的违规操作模式,只能暂时获得服务的机会,不仅不能牢固双方的服务关系,而且也不符合行业竞争规则,甚至还会损害整个律师群体的职业形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捣鬼有术也有效,但以此成大事者亘古未有。因此应当通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获取为政府服务的机会,对于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业务机会的行为应予惩戒。
二、政府法律顾问应及时全面了解政府的法律服务需求。
各级政府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把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并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用。这一举措增强了行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激发了律师参与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能否获得政府信任,参与到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中来,还需要了解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的服务需求,只有了解客户的需求才能有的放矢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笔者认为当前各级行政机关的服务需求主要有四个方面:(一)规范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的需求。当前我国政府的管理模式正处于转型期,矛盾点突出。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时,政府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防止过激事件的发生。尽管政府行政人员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但是为了全面保障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一些重大的行政行为,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诉讼经验来论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法律后果及防范措施等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单纯依靠行政强制手段化解矛盾已经不适合社会现状和民众的心愿,更需要依靠律师引导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二)保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招商引资仍是各级政府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在处理借贷、特许、担保、投资、承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在与投资商进行洽谈、起草和签订相关合同、法律风险防控等阶段,需要依靠律师的专业服务依法参与经济活动,防范各种法律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国家推行PPP模式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热潮下,政府迫切需要具有PPP项目服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介入,以保障财政资本的安全和相关项目的顺利进展。(三)政府在行政立法中的法律需求。政府为了维持本地区的安定与发展,在行政立法中往往会结合当地的现状与需求制定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为了避免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和一般原则,或者因不合理而引起社会矛盾,可以通过律师论证的方式来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律师可以凭借其对法律的认知及实践操作技巧,帮助政府起草和完善其规范性文件。(四)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的需求。在面对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或着行政诉讼时,律师及时的介入,可以帮助政府诊断其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预测复议、诉讼的结果。
随着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政府机关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政府顾问律师要不断地深入调研,针对不同层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实际具体了解服务需求,不能满足于已有的分析判断,以避免与实践脱节。
三、政府法律顾问应增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密不可分的一对矛盾统一体,律师整体业务和政府法律顾问业务也是如此。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首先要做好律师,好的政府法律顾问不仅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还要做到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高,更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精湛的业务操作技巧。仅就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重提高和完善自我。
第一、要认同并支持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我们都听过唱过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好两首歌曲,歌曲的内容是中国人民发自内心的颂扬,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进一步验证了民众的心声。只有从内心真正认识到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在中国社会的适应性,才会拿出自己的全部热情、发挥最大的能力去为这个国家和政府提供最热忱的专业服务。中国律师制度本身就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发展进步息息相关,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需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全面深刻了解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实际,始终与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走在同一个队伍中,顺应党和国家的发展需求完善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
第二、要拥有浓厚的法治思维。法治社会的建立,需要拥有法治思维的政府;如果政府法律顾问法治思维缺乏,必然无法真正深入领会法治社会的深厚内涵,在具体工作中,就难免失之于偏。只有将理论联系实际,将生涩的法律条文在政府法律实务中融会贯通,才能将“无情的法律”和“有情的政府”有效结合,帮助政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而助推有限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和诚信政府的落地、生根。
第三、要拥有良好的统筹能力。政府工作包罗万象,关乎到每个阶层和个体的切身利益,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律师良好的统筹能力是出任政府顾问的基本要求。在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过程中,保持政策和法律的平衡。在政府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在多个法律角度下,系统性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避免按住葫芦起了瓢的尴尬境地;特别是协助政府在贯彻政策的同时守住依法行政的底线等方面;如果顾问律师缺乏统筹能力,就可能挂一漏万,不仅不能为政府解决问题,反而会滋生新的矛盾。
第四、要拥有广阔的社会视野。顾问律师视野的开阔,需要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律师执业经历。政府要解决的问题往往事关广大民众生活,政府法律顾问如果缺乏对社会的深刻了解,缺乏练达的沟通协调能力,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文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往往会事与愿违。律师只有“厚积”方能“薄发”,“有为”方能“有位”。
第五、要做到社会效益优先。虽然从上到下明确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要求,但是按照律师行业标准付费理念的贯彻尚需一个不断渐进的过程。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提供服务,存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程序繁琐、时间紧迫等特点,相对其他法律服务业务,律师的付出多收入少。但是法治中国离不开律师的参与,律师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荣耀,能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贡献才能真正体现律师的人生价值和职业理念。选择做政府法律顾问就要首重社会效益,淡薄名利观念,把为法治中国的建立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
第六、要加强与同行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全国各地很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为政府服务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对一些常规的政府法律事务有成熟完整的服务方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互通有无、相互学习借鉴,可以较快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丰富自己的服务经验。提升自我就要走出去引进来,为此要经常参加各种论坛和学习培训活动,实地考察不同地区、不同业务的实务操作经验,通过交流学习获取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在为政府机关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疑难复杂事务,单靠自己或者一个团队的知识和能力未必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因此寻求优秀合作伙伴就是一个省时省力的好办法。
第七、组建服务团队是提升服务效果和稳定客户群的实际需要。任何律师都不可能精通全部法律事务,但政府法律事务涉及面广,需要精通行政、民商、投融资、项目策划管理、职务犯罪预防、谈判协商等多方面的专业律师。全方位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吸纳具有不同业务专长的律师加入团队,甚至可以吸收其他适合政府服务需求的非法律职业优秀人才进入服务团队,不断打造优势互补的精英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也会使每个团队成员从中受益。没有优秀的团队,就不会争取到更多的服务机会,选择团队成员不仅要考察业务综合素质,要看有没有团队意识,要看有没有有奉献精神,要看有没有积极进取的精神,更要有宁缺毋滥的组团理念。
四、主动研发推销服务产品,拓展法律服务空间。
针对政府法律服务需求,律师不应被动的等待服务项目,而是要主动开发设计服务产品。针对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律师应当提前设计法律服务方案,无论是哪家政府需要,律师都能及时提出适合客户需求的服务方案。要把握好制作法律服务产品的四部曲:设计服务产品、推销服务产品、运用服务产品、完善服务产品,每个服务产品的设计制作都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推销服务产品过程中,要了解服务单位的需求,不仅要针对已有客户还要充分考虑到潜在客户,不仅要重视本区域的客户还要重视其他区域的客户,甚至要考虑到合作伙伴的客户。在服务产品的运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具体实际及时调整,增强服务产品对具体法律事务的适应性和时效性。对应的法律服务项目结束后,要善于总结,对已有法律服务产品及时作出完善,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同时还要具有扩散思维,通过运用和完善已有法律服务产品开发出其他服务产品。
机遇总是给予有准备的人,要做一个优秀的政府法律顾问,不仅要适应当前的服务需求,也要不断地去探索实践新的服务模式,还要有针对性的提高为政府提供优质服务的业务能力,只要奋发进取的脚步不停,就会打造出一片广阔的业务领域。